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3.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4.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5.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6.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7.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8.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1)开发企业名称;

(2)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3)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广告素材或落地页中需要明显展示)。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以上事项。

9.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他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10.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11.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1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14.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15.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1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17.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8.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并且,所有房地产广告相关审核要求如下:

1.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

(1)新楼盘的售卖(非二手房和中介),需提供预售许可证。

(2)仅作楼盘名称和企业形象宣传的,不需要预售/销售许可证,但是不可以出现价格、售卖、户型等信息。

(3)预售证的名称与广告推广楼盘名称不一致的,需在广告素材中注明注册名称、推广名称。

2.不得直接或间接哄抬房价/避免出现升值增值内容。

(1)禁止出现升值/增值等类似内容,例如投资回报率、“低投入,高回报”等类似措辞都是禁止出现。

(2)禁止使用“楼王”、“地王”等措辞,创意中不要出现哄抬房价的内容,如“某地又现地王”。

3.广告涉及数据/引证内容,需提供证明资料:广告素材涉及数据、引证内容等,广告主应提供证明。第三方数据要提供证明,企业内部数据尽可能提供证明。

以上信息是否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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