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广告
(一) 金融广告通用规范
1.所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均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如:保障收益、保证收益、100%收益等;禁止使用效果对比,素材或落地页不得通过明示或者暗示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后有明显的获益。不得出现夸大描述,如天天涨停、牛股、黑马股等。
2.央行属于国家机关且其不会对个人开展业务活动,因此素材中均禁止使用“央行”字眼及名义宣传。
3.金融广告及落地页涉及期货、股指(买涨买跌)、杠杆等交易内容,限投联盟;股票配资、杠杆禁投。
4.素材及落地页出现夸大的未经核实的数据,需要提交证明。
5.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广告不得推广除上海黄金交易所之外的任何贵金属广告;石油及其相关衍生品,如沥青、原油等现货交易不得投放。
7.素材及落地页禁止出现使用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内容,禁止出现真实身份证内容及PS真实身份证。
8.金融类广告素材中,不能含有“股票群”、“免费加群”、“进群交流”、“微信群号”等引导用户加群的字样,且广告落地页中,不能出现股票群群号,以及引导用户加群的话术。
9.征信机构仅允许央行发牌照的8家征信单位(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准入。金融素材涉及个人征信内容,需提供与征信机构或央行的合作证明。
10.素材图片不得使用纯底色背景,图片主体元素不得为文字设计,需配合图片元素进行素材设计,且文字占比不得超过素材整体的50%。
11.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汽车金融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出现0首付的业务推广。
(2)汽车类广告中出现具体机构贷款服务需要补充跟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并在广告中说明相关金融业务和活动介绍。
(3)如是涉及商家自身业务补贴优惠活动,需在广告中说明详细活动内容并引导到店了解。
4.不允许代投放。
5.不得使用真实证件做为外层图片元素。
(二) 银行产品
1.银行和银行提供的各种产品或服务:信用卡、理财、贷款、按揭等服务,必须以银行官网作为推广链接。
2.信用卡管家类软件、记账或者其他第三方理财纯工具,提及具体的XX银行信用信息查询,必须有XX银行的授权或合作证明。
3.信用卡业务广告不得涉及承诺信额;广告落地页与开户链接域名需保持一致。
4.广告禁止使用偶发性内容作为推广噱头;如“三秒下卡”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5.禁止投放信用卡套现。
6.投放银行、信用卡申请页,以官方的名义投放,主域名需与官网域名一致。
(三) 股票类广告
1.不能含有“股票群”、“免费加群”、“进群交流”等引导用户加群的字样,且广告落地页中,不能出现股票群群号,以及引导用户加群的话术。
2.禁止广告直接调用、开启群功能,不可引导用户加群。
3.发布股票、基金广告应在显著位置标注“股市有风险,投资者须慎重入市”、“**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忠告语。
4.个股推荐类广告禁投,如出现个股代码及名称的情况均属个股推荐。
5.素材与落地页禁止出现:“配资炒股”、“借钱炒股”、“股票配资”。
6.中国大陆发行的股票,禁止出现t+0、杠杆、买涨买跌的交易模式。
7.不得出现直接或间接暗示股票前景的描述,如:黑马股、金股、妖股等。
8.不得出现任何通过内参,内幕,揭秘,机构消息,内部消息,消息渠道,以肯定的语气预测未来走势的文案。
9.不得直接出现K线截图素材。
(四) 贷款类广告
1.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期相关的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2.广告素材上涉及“征信查询”、“信用分”等内容,需提交与征信机构或央行的接口合作协议。
3.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
4.广告素材、广告详情、公众号内运营内容,不得出现【加群咨询】【加群了解】【加个人微信号咨询】【微信群号】等引导用户加群加QQ/微信等内容信息。
5.素材及落地页若使用数据(如在线人数、下载量、销售量、排名、通过率、成功率等),需在广告内容旁清晰注明数据来源、有效时段等真实有效的注释说明。
6.涉及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个人贷款不能超过50w,企业贷款不得超过100w,消费金融贷款不得高于30w。
7.禁止校园贷、首付贷以及助贷产品进行推广。
8.贷款利率不得超过24%修正为:综合年化费率(含各类手续费)不得超过36%,推广中不得包含除费率外的任何其他费用,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9.不可对贷款额度有夸大以及不匹配的描述,如“逆天”、“雷人”等。
10.不支持0门槛的贷款描述。
11.不得以实名手机号、手机用户、手机号码为借款条件。
12.如涉及协议合作形式推广需在素材或落地页内容中明确标注出借资金来源,出资来源必须对应提交的资质主体。同时,提供合作方资质、双方合作协议等证明资料;
13.地方小额贷款牌照不得在广告中线上开展业务(包含注册、审批、提交申请、发放贷款等),如当地政策有特殊规定,请在资质中补充省级及以上金融办的官方发文内容。
14.协议形式准入主体出资方必须为具有《金融许可证》或《小额贷款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金融办发放的有权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批文的主体,不得对接P2P平台。
(五) 投资理财
1.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如使用“理财前/理财后”的效果对比图作为素材、承诺“收益达18%”、“月薪3000元,理财一年买奥迪”等。
2.投资理财类素材文案中不可提及“0风险”等夸大描述,年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3.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六) POS机广告审核规范
1.涉及生产及销售POS实体产品的电商平台和网站不支持准入,仅准入推广在线支付服务的广告主,品牌如拉卡拉、乐刷、即付宝等。
2.创意中(包括前端广告和落地页)不得出现提示用户可以免费领取、免费试用、马上领取等类似内容。
3.创意中(包括前端广告和落地页)不得包含明示或暗示套现的内容。
4.创意中(包括前端广告和落地页)不得出现手续费、服务费费率的相关内容。
以上信息是否解决您的问题?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6145号 浙ICP备14000780号-1 Copyright @ 2013-2024 Dangbei.All Rights Reserved.当贝科技 隐私协议